環保面前,沒有旁觀者
發達國家目前總體上的良好生態環境,得益于一直以來在環境提升方面的不斷人力、物力和智力。本文介紹了地域面積相對狹小的日本三個湖泊的治理經驗。以供參考。
(一)日本淀川生態保護工程
琵琶湖?淀川水系橫跨三重、滋賀、京都、大阪、兵庫、奈良等區域,流域面積達8240平方公里,干流長度75.1公里,是日本具有代表性的水系之一。流域內生活著超過1200萬人口,是近畿地區超過1600萬人的生活水源。淀川是發源自琵琶湖的唯一河流,而是日本國內河流中支流數量最多的河流。
戰后,日本的經濟飛速發展,在大阪掀起了工業化的浪潮。由于監管上的漏洞,工廠廢水往往不經處理就直接排入淀川中。淀川的生化需氧量(BOD)指標從1950年代開始急速上升,至1960年代達到頂峰。不少民眾在這一時期走上街頭游行,要求政府治理環境污染。有的甚將政府和企業推上了被告席。1958年,倍感壓力的政府成立了淀川水質污染防治聯絡協議會,歷時半個多世紀的大阪水污染整治工程由此拉開序幕。
一是重點管控排污大戶企業和工廠,實施嚴格的排污標準。1967年,日本《環境污染防治基本法》出臺,而大阪府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更為嚴苛的地區排放標準,并規定企業和工廠必須擁有自己的污水處理系統,不得將未達標的工業廢水直接排入河中。一旦違反規定,企業需要支付高昂的罰金,甚至有可能被勒令停產整頓。
二是強化監管,讓法律執行落到實處。為了讓法律真正落到實處,大阪市政府組織了監督小組,對大阪市所有工廠的污水排放系統逐一進行檢查,甚至組織了夜間巡邏隊進行突擊檢查,以杜絕一切投機取巧的現象。1970年,日本出臺實施《水質污濁防止法》,全國公共水域實施同一排放標準,如發現違反標準可直接適用懲罰措施。該法對各個工業產業、重點管控項目擴建的還明確規定嚴格的限制措施。
三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對生活污水進行收集處理。淀川水系污染的原因不僅包括工業廢水、污水廠排放的廢水、農藥化肥、畜禽養殖廢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是最主要的原因。而其中最大的生活污水排放區域則是京都。自1960年代后琵琶湖?淀川水系內多個行政區域都開始著手推進生活污水的納管收集和處理,到2000年代,水系內各地區下水道普及率達85%。尤其京都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很大程度的推進,截止2007年城市建成區99%的生活污水都得到了收集處理。不僅如此,進入1990年代后,淀川沿線各污水處理廠逐步引入“臭氧+粒狀活性炭”等深度處理工藝,淀川水質得到進一步改善。
四是全流域合作監測。為了提高水質檢測效率,淀川水質污染防治聯絡協議會實施了內部成員共同合作的取水及水質監測制度,對琵琶湖和淀川的水質進行合作監測。
五是啟蒙民眾環保意識,加強公眾參與。在大阪,大多數家庭都會把炒菜剩余的油倒在一種特制的紙張里,包起來,扔到垃圾箱,而不是直接倒進下水道中。熱油一旦進入下水道,會給污水處理增加許多難度。而各級政府無所不用其極,見縫插針地進行宣傳教育。在日本,學校甚至會組織學生參觀污水處理廠,讓他們了解污水處理的每一個環節。每個周末都有市民自發到淀川河畔撿垃圾。而市民團體則不僅監督工廠、企業,成員之間還互相監督、互相宣傳。另外,在大阪無論是成片新開發的住宅還是獨門獨院的新建房屋,其圖紙都必須經大阪市水道局審批,如果圖紙中沒有預留排污管道的位置便不允許建造。
(二)日本琵琶湖的華麗轉身
琵琶湖位于日本京畿地區滋賀縣中部,鄰近日本京都、奈良,橫臥在經濟重鎮大阪和名古屋之間,面積約674平方公里,平均水深41米,系日本第一大淡水湖,是京阪地區1400萬居民的飲用水源,也是全球湖泊保護研究和宣傳教育基地。與富士山一樣被日本人視為日本的象征,當地人親切地稱之為“生命之湖”。
在20世紀60年代后期,隨著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琵琶湖周邊環境遭到嚴重污染與破壞,水質急劇下降。人類活動帶來超環境負荷的污染,引起水質富營養化,出現大范圍、多頻次的水華及惡臭,讓人不愿接近。
為了實現對琵琶湖的環境治理,日本政府和滋賀縣地方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和條例,對琵琶湖周邊地區的污水廢水排放、河湖堤防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滋賀縣制定了數倍嚴格于國家統一標準的地方性環境質量標準,其氧、氮、磷等影響富營養化的指標限值分別為1、0.2和0.01毫克/立方米。
1972年,滋賀縣又制定了琵琶湖環保、治理和開發利用中期規劃。
從1986年開始實施水質保護計劃,5年評估一次,并據此擬定下一個五年計劃,目前已實施6期,湖泊主要水體三大指標分別達到了2.6、0.25和0.01毫克/立方米。
琵琶湖的水環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滋賀縣城鄉污水處理率達到98.4%,在日本47個省級行政單位中排名第二。
二是城鎮工業污染治理。日本于1972年出臺《水質污染防止法》,滋賀縣同時制定了嚴于國家限制的企業廢水標準,并要求所有企業均達標排放,沒有達標的一律納入城市污水管網集中處置。
三是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嚴格控制湖區及周邊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主要種植污染較少的糧食蔬果和進行天然水產養殖。通過制定鼓勵環保型農業政策,與當地農民協商減少50%化肥使用量,以減輕農業對環境的污染。同時,滋賀縣409個村落全部建有污水處理設施,農業灌溉排水也實現了循環利用,有效解決了生活污水和灌溉用水直接入田入湖問題。
四是河流凈化工程。采取了疏浚入湖河道和湖泊底泥以及用沙覆蓋底泥,在河流入口種植蘆葦等水生植物等措施。
五是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在琵琶湖保護過程中,當地民眾常年組織參與義務植樹造林、拾撿垃圾、清除湖體污垢、割刈水草蘆葦、監督企業排污等活動,并積極宣傳《富營養化防止條例》,自覺抵制使用合成含磷洗滌劑。
(三)日本霞浦湖水生態保護工程
霞浦湖位于日本茨城縣,系日本第二大淡水湖,是由數個湖泊構成的水域總稱,總水面面積220平方公里,總流域面積2157平方公里,承擔著流域內100萬余人的生產生活用水和水產品供給等重要功能。
在20世紀70年代后期,由于流域內經濟發展和人口增加,霞浦湖爆發大規模藍藻,水質逐漸惡化。為此,茨城縣于1981年頒布《霞浦湖富營養化防止條例》、1982年設立霞浦湖凈化對策促進本部,日本政府也于1984年頒布《湖泊水質保護特別措施法》。霞浦湖從1986年開始實施第1期水質保護計劃,目前已實施了6期。其水生態保護措施主要有以下三條:
一是采用生態工程方法對污染源進行控制處理。包括先進的現場污水處理系統(采取微生物去氮法和生物化學脫氮法)、脫磷和資源恢復系統(用鐵離子電離脫磷和使用磷吸收載體)、有益微生物濃度提高系統(將高濃度的有益水質改善的細菌等微生物固定在反應艙內)、河渠混合凈化系統(采用缺氧/有氧循環陶器填充過程與磷的減少/吸收過程相結合的磷恢復凈化系統;采取消減污染物、植樹等措施的凈化系統)、使用土溝的非循環凈化系統(采取3層厭氧濾床和土壤自然凈化的技術)。
二是采用生態工程方法對水體和水質進行凈化。包括利用水培和生物園的凈化系統(水培可食用植物的生物園式凈化系統,如種植水田芹和空心菜等;利用蘆葦和香蒲等水生植物的凈化方法;在植物根部大量繁殖淡水蛤類凈化水質)、超聲除藻系統(通過超聲波輻射殺死藻類,并利用超級分解菌分解處理)、高效超導絮凝過濾系統(通過磁力分離去除液體中的磁性顆粒)、利用有益微生物去除絲狀藍綠藻系統、淤泥資源開發系統(以湖底淤泥作為原料來凈化污染的湖泊和河流的方法)等。
三是開發利用現代化的水體水質管理監測系統。采用近紅外光消光(NIR法)的湖泊水質分析方法,對水進行多參數快速分析,包括氮、磷和化學需氧量,為及時有效治理提供第一手資料。
(四)經驗啟示
1.整治水環境必須堅持法治先行、規劃引導
日本十分注重法規建設,堅持通過立法來規范治水行為和確立污染控制措施。國家政府頒布有《湖泊水質保護特別措施法》,地方政府對一些重要湖泊的保護還制定專門法規,如茨城縣的《霞浦湖富營養化防止條例》,其排污標準甚至比國家要求更加嚴苛。同時,日本也非常注重規劃指導。如對琵琶湖、霞浦湖的污染治理與生態修復,都制定了中長期戰略規劃和具體的實施計劃,并定期評估、適時修正、始終貫徹,才有了如今的成效。
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實現水資源、水環境的科學利用和依法管理,日本政府及其地方政府立法、執法的經驗做法和堅持規劃引導、一張藍圖繪到底的成功實踐,都值得國內借鑒。
2.保護水生態必須堅持人水和諧、尊重自然
在水生態修復和河道治理等方面,重視自然條件的改善,更加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以及人口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處處彰顯人水和諧的理念。特別是在水體修復上,注重發揮大自然的自我修復能力,盡可能地采用生物技術,即使是工程措施,也將工程的規劃建設與周邊自然環境、人文氛圍、城市布局、經濟發展等有機結合,既發揮其基本功能,又與周邊環境相和諧,形成了水資源利用與水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與互動。
3.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
日本的水利工程大都實行管養分離,信息化程度高。他們在工程管理中心對轄區內河流、湖泊的水質、水生物等情況實施全方位動態監測,對建筑物、機電設備的工況和供排水量、水位流量等實施全程監控,不僅能及時、準確地掌握第一手資料,迅速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工程正常運行,而且減少了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的投入,提高了工程綜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