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中國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新的個稅制度,是不是給自己帶來了好處?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也因此,有不少的“靜說日本”網友關心起日本的個稅制度,希望我能夠寫一篇文章,專門來介紹一下日本到底是如何征收個人所得稅,它的稅額是多少?
今天,我就跟大家來聊一聊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不只是征收個人工資部分,還包括其他的個人收入。包括利息所得、分紅所得、不動產所得、薪金所得、退職所得、事業所得、轉讓所得、山林所得、臨時所得、其他所得等。
舉一個例子,譬如像我,我的個人收入除了每月工資之外,還有一些額外的收入,譬如我出書的版稅收入、我講演的講演收入、我為一些報刊雜志寫稿的稿費收入,都必須計入我的個人收入當中。如果我炒股、投資、房屋出租等的收入,也必須計入到個人收入當中。所以,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是算年度的總收入,而不只是單純的工資收入,副業收入也必須計入,不然就是偷逃稅。
由于大多數企業,還有政府機關,到目前為止,還是禁止員工從事副業,因此,日本的一般工薪階層,是很少有副業收入,不可能下了班再去馬路邊擺個攤開一個小酒館,或者去開一家網店。在日本,開網店也要納稅,包括消費稅和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對于絕大部分的工薪階層來說,就是自己的工資收入部分。
但是,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征收制度,實際上不是按照你的個人總收入來征收的。所得稅的起征點,是扣除你依據稅法可以扣除的部分,剩下來的錢,才是征稅的對象金額。
那么,日本的個人收入中,有哪些項目是可以避開征稅范圍的呢?按照日本的稅法,有14個扣除項目,可以不用交個人所得稅。這14個扣除項目是:
第一,基礎扣除。不管你一年收入多少,38萬日元的收入是屬于人人有份的扣除對象。
第二,社會保險費扣除。你自己,也包括你家庭全部成員,一年中繳納的全部的社保費用,都屬于免交個人所得稅的范圍。
第三,配偶扣除。撫養的配偶(不管是妻子還是丈夫),她(他)的年收入是在150萬日元以下(約9萬3000元人民幣)的,可以扣除38萬日元。譬如,一位家庭主婦她不工作沒有收入,或者她只是打一點零工,每月收入不到12萬日元(7500元人民幣),那么,他的丈夫的年收入中,可以扣除38萬日元免交所得稅。
第四,配偶特別扣除。如果配偶有工作,但是她(他)的年收入只有150萬至201萬日元(也就是年收入在12萬元人民幣以下的),也可以扣除3萬至36萬日元不等的收入。
第五,撫養對象扣除。日本稅法中,撫養對象所指的不只是妻子兒女和父母,還包括直系和傍系的親屬,也就是說,兄弟姐妹都可以列入撫養的對象范圍。當然,也要看撫養對象的收入情況。這一項目的扣除金額,有四個分類:年齡在16歲以上的,扣除38萬日元。年齡在19至22歲期間的,也就是讀大學的孩子,可以扣除63萬日元。與自己同居的70歲以上的親屬(包括自己的父母和岳父岳母),扣除58萬日元。不是同居的,就像我們這一種在日本工作的外國人,父母在中國國內生活,沒有和自己同居在一起,也可以扣除48萬日元。
第六,勤勞學生扣除。這一項目是針對勤工儉學的學生,也就是說,如果孩子在高中開始,讀書之余自己還去打工,只要他的年收入是在130萬日元以下(約8萬元人民幣以下),他的父親的年收入中,還可以扣除27萬日元。理論上來說,孩子勤工儉學是增加了家里的收入,不應該列入免稅的范圍,但是日本政府顯然是為了鼓勵年輕人去勤工儉學,培養自己勤勞的品德與減輕父母經濟負擔的一種責任感,只要家里有孩子勤工儉學打零工,在父母的收入中,也扣除一部分納稅額。
第七,生命保險費的扣除。如果你加入了生命保險、或者護理醫療保險、個人養老保險等,最多可以減免12萬日元的納稅額。
第八,醫療費扣除。如果一年的醫療費超過了10萬日元(也就是6000元人民幣),那么醫藥費可以扣除一部分,這個計算方式是:醫藥費減去一年的所得收入×5%
第九,損失扣除。如果你遭遇天災人禍,那么,你損失的部分可以減免。具體的計算方式是:損失額減去一年的收入所得×5%
第十,地震保險費扣除。凡是加入了家庭財產地震保險,一年可以減免5萬日元的保險費。
第十一,喪偶或離婚者扣除。如果你離婚,或者夫妻一方死亡,一般可以減免27萬日元,最多可以減免35萬日元。
第十二,小企業退休保險金扣除。凡是加入“小企業退休保險”的人,其所繳納的退休保險金全額扣除。
第十三,捐贈扣除。凡是向國家、地方政府和非贏利團體捐贈的錢款,最多可以減免其40%年收稅款。
第十四,殘障者扣除。本人或者撫養的家屬屬于殘障人士,一般可以扣除27萬日元,特別殘障者可以扣除40萬日元。
從以上的這十四項可以扣除的項目中,我們可以發現,日本政府制定的納稅制度中,反映了2個精神,那就是:一是納稅人有義務納稅,二是納稅人有權利不納稅。
那么,我們說了這么多個人所得稅可以扣除的項目,具體落實到一個普通的白領身上,他一年實際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呢?我跟大家一起來算一筆賬。
譬如,我們中國留學生在日本大學畢業后參加工作,一年的工資加上獎金,收入是300萬日元,這300萬日元,也就是大約18萬元人民幣,基本上是日本大學生或碩士畢業生畢業5年之內的年薪。
那么稅前年收入是300萬日元的話,社保每年要交40萬日元,沒買商業保險。已經結婚有配偶,還有1個孩子,沒有老人同居,那么如何計算他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呢?
首先,我們來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金額(日語稱為“給與所得控除金額”)。一個人的收入,并不是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全部金額。日本的個人所得稅征稅的起征金額,是根據你的收入多少來設定的,不是一刀切。日本稅法規定,年收入在360萬日元以下(也就是說22萬5000元人民幣以下),他的個稅的起征范圍金額是按照這么一個公式來計算的:收入金額×30%+18萬日元。
按照這一個公式,年收入是300萬日元的人,他的收入中,屬于納稅范圍的金額只有192萬日元,也就是收入的三分之一,是不屬于納稅范圍的。
那么,192萬日元的納稅金額范圍內,有多少是可以依法扣除的呢?
1)基礎扣除:38萬日元
2)社會保險料扣除:40萬日元
3)撫養親族扣除:101萬日元
也就是說,單是這三項內容,就可減免179萬日元。這樣一來的話,他的實際納稅范圍金額只剩下13萬日元,13萬日元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是1萬3000日元,再加上必須繳納的東日本大地震復興特別所得稅2.1%,300萬年收入的一位公司員工,他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只有1萬3273日元,相當于830元人民幣。按照中國的概念,年收入18萬8000元人民幣,結了婚有一個孩子,他一年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只需要830元人民幣。如果你再生一次病,遇到點什么不順利的事,到年底結算時,稅務局還要倒貼你一筆錢。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是從100多年前的1887年開始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占到了國家稅收總額的三分之一,是第一大稅種。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法規中,并沒有專門針對“高收入人群”的定義,也沒有采取“一刀切”的稅率,而是采用了較為合理的累進稅率制度。根據日本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納稅范圍金額”在195萬日元(約12.6萬元人民幣)的部分,稅率為5%;195萬—33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10%;330萬—695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20%;695萬—9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23%;900萬—18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33%;1800萬—4000萬日元的部分,稅率為40%;4000萬日元以上的部分為45%。這種分階細化的個人所得稅率,就是為了體現“多收入多交稅”的原則。
日本長期以來,就是通過這樣的稅法制度,讓窮人不交稅或少繳稅,讓高收入人群多繳稅,以此來尋求社會最大的公平,因此,日本是世界上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它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日本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稅務局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設計。員工的工資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發放。為了進一步加強監管,日本還于2015年推出了“個人號碼制度”。其實,這種制度不僅是“一人一號”,每個企業還有一個號碼。個人與企業的任何一筆收入,都需要登記在“個人號碼”下,否則就是違法。打個比方,去金融機構需要個人號碼開戶,在任何地方工作需要個人號碼領工資,證券交易需要個人號碼來交易……只要涉及金錢來往,這就是你的“終身代號”,類似于我們中國的個人身份證編號。不嚴格執行個人號碼制度將涉嫌“偷稅漏稅”,會被處以刑事處罰。目前,日本偷稅罪所處的最高刑期是5年。而且,一旦被稅務部門起訴就等著坐牢,定罪率接近100%,5年間被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只有一起。所以在日本,遵紀守法,自覺納稅,是每一個公民,包括在日工作的外國人都必須承擔的義務。
當然,如果你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太多,而手頭又沒有現金,你可以跟稅務局商量,實行分期繳納。也可以用信用卡支付。這也體現日本征稅制度的人性化。
我感覺到,我們中國新推出的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參考和吸收了日本個人所得稅的設計制度,當然更具有中國的階段性特色。